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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特殊保护措施驰名商标表现在哪些方面
特殊保护措施驰名商标表现在以下方面:
1.对驰名商标认定,遵循个案认定、被动保护的原则;
2.建立健全驰名商标认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;
3.放宽驰名商标注册显著性的要求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,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,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。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、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,容易导致混淆的,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。
二、
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流程
申请认定驰名商标流程是:
1.让企业准备初步的认定资料。(填写《驰名商标认定申请材料摘要》表格,后附)。
2.把企业提供的资料初步整理后,把材料交到北京,由相关人员进行评估,判断是否可行。
3.经评估后,认为可行,我司与企业谈妥并签定委托合同,我司开始做申报材料。
4.把做好的材料交给企业审查,待企业确认后,正式递交北京进行认定申请。
三、
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的材料
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如下材料:
1.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、商标权属证明等;
2.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、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、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证据;
3.认定申请表;
4.申请认定驰名商标需要的其他材料。